「消費獎賞」禮物換領
條款及細則

  1. 換領詳情:在 2026 年 3 月 28 日 – 4 月 19 日期間,顧客於園內任何餐廳或零售商户在指定時段內消費滿指定金額,憑即日單一電子交易收據,即可獲贈禮品一份* :

    消費滿 禮品換領
    港幣 400 元或以上 復活節養生茶磚禮盒
    港幣 800 元或以上 萌兔腰墊

    *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2. 換領日期、時間及地點:

    指定消費時段 換領時間 換領地點
    2026 年 3 月 28 日 – 4 月 19 日
    星期一至五:下午 6:00 後結帳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全日
    10:00 – 22:00 1W 大樓地下、10W 大樓地下及 19W 大樓一樓

  3. 換領程序:每張收據只有 1 次換領機會,詢問及禮品換領處工作人員會在禮品換領後,於收據上蓋上印章,表示該收據已由顧客換領。每位顧客在任何一次換領中最多只能換領 1 次禮品。

  4. 名額:每日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將按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換領,名額有限,換完即止。

  5. 一般條款:
    - 電子貨幣指信用卡、易辦事、借記卡、支付寶、微信支付、雲閃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達通及信用卡積分回贈。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現金、禮券及其他方式付款、網上消費、購買或增值現金券/禮券/禮卡/商舖電子預付卡之收據。顧客必須出示其本人消費之商戶機印收據正本、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相關手機程式之交易記錄及相應信用卡、易辦事卡、扣賬卡或八達通方可參加活動。商戶機印收據之消費金額必須與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之消費金額相同,以不同信用卡/電子貨幣付款之分拆簽賬恕不接受。香港科技園公司職員有權在每張用作換領之收據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上做標記。
    - 此推廣只適用於園區指定餐廳或指定零售及服務商戶。註: 零售商戶即 7–Eleven,OK 便利店,fusion 及屈臣氏;服務商戶即 Green Forest Hair House。
    - 您承認並接受香港科技園公司有權隨時對活動的規則及相關條款做出任何變更或調整,而不需要事先通知。如因此次活動而產生任何爭議,香港科技園公司擁有對此活動有關事宜的最終決定的權利。如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6. 法律管轄: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解釋,任何因本聲明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爭議,將受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