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奖赏」礼物换领
条款及细则

  1. 换领日期及时间:2025 年 5 月 10 – 11 日(10:00 – 22:00)

  2. 换领详情:礼品换领处设于 1W 大楼地下、10W 大楼地下及 19W 大楼一楼。顾客于活动期间内于园内任何餐厅和指定零售商户消费满指定金额,凭当日单一电子交易收据,即可换领消费奖赏。

    指定活动时间 消费满 母亲节礼遇换领
    (5 月 10 日 – 11 日)
    10:00 - 22:00 港币 400 元或以上 [元气充电]面部按摩套装一份
    港币 800 元或以上 [暖能加持]玻璃杯连恒温垫套装一份

  3. 换领程序:每张收据只有 1 次换领机会,询问及礼品换领处工作人员会在礼品换领后,于收据上盖上印章,表示该收据已由顾客换领。每位顾客在任何一次换领中最多只能换领 1 次礼品包。

  4. 名额:每日礼品换领名额有限,将按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发,名额有限,换完即止。

  5. 一般条款:
    - 礼品照片仅供参考,颜色和款式将随机分配。
    - 电子货币指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达通及信用卡积分回赠。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现金、礼券及其他方式付款、网上消费、供金会供款、购买或增值现金券/礼券/礼卡/商铺电子预付卡之收据。顾客必须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相关手机程序之事务历史记录及相应信用卡、易办事卡、扣账卡或八达通方可参加活动。商户机印收据之消费 金额必须与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之消费金额相同,以不同信用卡/电子货币付款之分拆签账恕不接受。香港科技园公司职员有权在每张用作换领之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上做标记。
    - 此推广只适用于园区所有餐厅或零售商户。注: 零售商户即 7-Eleven,OK 便利店,fusion 及屈臣氏。
    - 您承认并接受香港科技园公司有权随时对活动的规则及相关条款做出任何变更或调整,而不需要事先通知。如因此次活动而产生任何争议,香港科技园公司拥有对此活动有关事宜的最终决定的权利。如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均以英文版本为准。

  6. 法律管辖: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解释,任何因本声明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将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