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奖赏」礼物换领
条款及细则

  1. 换领日期及时间:2025 年 10 月 1 – 7 日(10:00 – 22:00)

  2. 换领处:1W 大楼地下丶10W 大楼地下及 19W 大楼一楼

  3. 换领详情:询问及礼品换领处设於 1W 大楼地下丶10W 大楼地下及 19W 大楼一楼。顾客在活动推广期间(星期一至五:18:00 後结帐,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期:全日),於园内任何餐厅或零售商户消费满指定金额,凭即日单一电子交易收据,即可获以下礼品乙份*。

    消费满 中秋节礼品换领
    (10 月 1 日 – 7 日)
    港币 400 元或以上 香港情怀熊猫曲奇小礼盒(4 件装)
    港币 800 元或以上 月圆磁吸补光灯(1 个)

  4. *礼品换领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5. 换领程序:每张收据只有 1 次换领机会,询问及礼品换领处工作人员会在礼品换领后,於收据上盖上印章,表示该收据已由顾客换领。每位顾客在任何一次换领中最多只能换领 1 次礼品。

  6. 名额:每日礼品换领名额有限,将按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换领,名额有限,换完即止。

  7. 一般条款:
    - 电子货币指信用卡丶易办事丶借记卡丶支付宝丶微信支付丶云闪付丶Apple Pay丶Android Pay丶Samsung Pay丶Tap & Go丶八达通及信用卡积分回赠。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现金丶礼券及其他方式付款丶网上消费丶供金会供款丶购买或增值现金券/礼券/礼卡/商铺电子预付卡之收据。顾客必须出示其本人消费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丶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相关手机程式之交易记录及相应信用卡丶易办事卡丶扣账卡或八达通方可参加活动。商户机印收据之消费金额必须与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之消费金额相同,以不同信用卡/电子货币付款之分拆签账恕不接受。香港科技园公司职员有权在每张用作换领之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上做标记。
    - 此推广只适用于园区所有餐厅或零售商户。注:零售商户即 7-Eleven,OK 便利店,fusion 及屈臣氏。
    - 您承认并接受香港科技园公司有权随时对活动的规则及相关条款做出任何变更或调整,而不需要事先通知。如因此次活动而产生任何争议,香港科技园公司拥有对此活动有关事宜的最终决定的权利。如条款及细则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均以英文版本为准。

  8. 法律管辖: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解释,任何因本声明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将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